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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关于做好2021年度山东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1-09-02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水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建注册字〔2019〕2号)精神,现将2021 年度山东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本次考试定于11月6日举行,设基础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试题题型9:00-11:30《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客观题14:00-17:00《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主、客观题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报考。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 本次考试依据《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 二、报考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相应级别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一)报考全部科目条件(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2 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3 年。 2.具有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1 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2 年。 3.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1 年。 (二)免考基础科目条件(报考级别为:免一科) 符合第(一)款报考条件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考基础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1.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2.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3.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生。通过专业教育评估(认证)院校名单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发布的通告(土建专业评估通告〔2021〕第2号)为准。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工作年限。用后学历报考的,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时间前后可以累加(实习期和脱产学习时间除外)。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报名参加考试的,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报考流程、资格审查、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考,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具体流程如下: (一)注册、报名 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应在现工作单位或户籍的所在地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9月9日9:00至9月15日17:00。 网上注册:所有报考人员均需登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shandong.gov.cn/),点击“政务服务”栏目,进入“山东省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职)业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按系统提示进行个人账号注册。 网上报名:请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报考信息,下载打印带有条形码的《山东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报考人员在“个人承诺”栏签名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同时上传居民身份证原件照片。 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填错个人信息或报错级别、专业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资格审查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交通运输局、水利(水务)局共同做好本市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包括网上审核和现场审核。 1.审核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年限、造价人员资格等信息,并结合“学信网”、“资格库”等大数据进行信息比对。比对成功且符合报考条件及免一科的报考人员,待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可进行网上缴费。 未通过信息比对的,均需按系统提示上传有关材料原件扫描件,报考人员24小时后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待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可进行网上缴费。 2.对填报信息、上传原件扫描件存疑等未通过市级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各市应要求报考人员按系统提示携带《山东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有效身份证件及学历(学位)证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等证书原件到现场审核点核验。 各市现场审核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在考试报名系统首页查询。审核时间截止到2021年9月16日17:00。 各市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电子版)备查。资格核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经查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者,取消其报考资格,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三)收费标准、网上缴费及票据打印 考试收费依据《关于明确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1196号)执行。基础科目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0元,专业科目为每人每科70元。 统一实行网上缴费、打印票据。缴费时间:2021年9月10日-9月17日24:00,打印电子票据时间:缴费完成24小时后,即可打印电子票据。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无法退款。 (四)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需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10月22日9:00至11月6日14:00。 四、考试纪律和作答要求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交通运输局、水利(水务)局做好本辖区考试组织实施。请报考人员在考试前关注官网发布的有关通知,严格按要求参加考试。 (一)考试实行闭卷考试,考前60分钟组织入场,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离场。 (二)报考人员应考时,只允许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且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为主、客观结合题。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客观题用2B 铅笔填涂,全部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为客观题,用 2B 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相关规定。在考试过程中保管好答题信息,防止被他人抄袭。阅卷时将采用技术手段对雷同卷进行甄别,并对雷同卷(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五、成绩公布及证书领取 (一)成绩公布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分别确定考试合格标准,考试成绩预计于2022年2月底前公布。请报考人员关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shandong.gov.cn/) 发布的相关通知。 (二)证书领取 符合发放资格证的报考人员可登录“爱山东”APP领取电子《考试合格证书》。 六、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次考试考务的相关工作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各市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2021年度山东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 附件:2021年度山东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水利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9月2日 

【报名】2021年下半年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2021-09-02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部署,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30日举行,报名工作将于9月2日开始,现将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详见北京市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s://www.bjtcc.org.cn认定体检要求)。4.申请人具有北京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不含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京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5.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参加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参加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以上学历并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在京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含在读研究生),大专在校学生须在毕业的学年度方可报考(即三年制大专在三年级报考,两年制大专在二年级报考)。考生可通过学信网查询学籍及学历信息,网址:https://www.chsi.com.cn。6.申请第二种类的教师资格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第二种类教师资格包括申请同学段不同学科、同学科不同学段、不同学科不同学段的教师资格。(例如原认定了初中语文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初中英语教师资格;原认定了初中语文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高中语文教师资格;原认定了幼儿园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7.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8.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笔试工作安排(一)笔试考试时间:2021年10月30日(二)笔试考试地点:考点高校在校生原则上分配到本校考试,其他考生随机分配考点、考场。以准考证显示信息为准。(三)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时 间类 别10月30日(星期六)上 午下 午下 午9:00-11:0013:00-15:0016:00-18:00幼儿园综合素质(幼儿园)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学综合素质(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 (四)科目说明: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相对应学段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三、报名步骤及时间安排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期间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网址:http://ntce.neea.edu.cn。(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2日9:00—9月5日16:00。(二)报名步骤:1.注册个人基本信息登录后,考生需要进行注册。以前参加过笔试的考生,需重新注册。重新注册不影响已获得的笔试成绩。2.填报个人信息注册后,考生须阅读考试承诺,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考生须按报名页面提示,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如因个人报名信息造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3.上传个人照片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考生须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否则将不能通过审核。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白色背景,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图像清晰,没有拉伸变形。不得为大头照、半身照、生活照等;照片格式必须为jpg/jpeg,不大于200K,宽高为150*200像素,比例约为3:4。(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照片示例如下:4.笔试报考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择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每个报考类别对应不同的科目,考生须认真选择,避免漏报。5.等待审核(1)审核时间为 2021年9月2日13:00—9月6日11:00。(2)考生须在审核期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在“笔试报名信息”处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重新上传照片或修改个人信息后,还须重新选择报考类别、考试科目,提交后再次处于待审核状态。超过审核期未提交修改信息的,视为放弃报名。审核通过后,所有信息一律不能更改。(3)手机短信为考生找回登录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考试期间,请勿更换注册手机号码。6.网上缴费(1)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1年9月8日24:00。(2)考试费用: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京发改〔2019〕481号),笔试收费标准为60元/人科(其中40元/人科为本市考试费,20元/人科为上缴教育部考试中心的考试费)。(3)审核通过的考生在网上支付考试费。缴费成功后报名完成,考试费用不能退回。逾期不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四、打印准考证考生可于2021年10月25日—10月30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根据提示打印准考证。网址:http://ntce.neea.edu.cn。五、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2021年 12月 9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网址:http://ntce.neea.edu.cn。六、笔试成绩复核自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可申请成绩复核。具体要求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看公告栏通知。网址:https://www.bjeea.cn。七、低保退费本市城乡低保人员可退还本市考试费(40元/人科)。2021年11月11日13:30-16:00,考生本人持《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到北京教育考试院现场审核办理。八、违规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违纪、违规、作弊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惩处。九、防疫与安全须知根据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会考试疫情防控指引》要求,社会考生应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在本校参加考试的在校生疫情防控要求由考点校统一安排。具体要求于考前一周登陆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告栏查询。所有考生应知悉、配合、遵守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十、咨询电话报名咨询:010-58803690、010-58803688、010-89193989转7(报名期间8:30—11:30,13:30—17:00)。网上支付:400-698-0966(工作日9:00-18:00);010-59321108(24小时)。报名网站技术支持:010-82345677(工作时间)。十一、其他事项1.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网址:http://ntce.neea.edu.cn。2.面试、资格认定及免试政策等事宜请咨询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咨询电话:82089117,网址:https://www.bjtcc.org.cn。本公告内容,仅在本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期间适用。                                                                                                               北京教育考试院                                                                                                               2021年8月27 日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省报名公告序号报名公告1北京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2天津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3河北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4山西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5内蒙古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6辽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7吉林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8黑龙江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9上海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10江苏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11浙江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12安徽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13福建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14江西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15山东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16河南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17湖北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18湖南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19广东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20广西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21海南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22重庆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23四川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24贵州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25云南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26西藏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27陕西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28甘肃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29青海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30宁夏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31新疆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考试】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关于2021年另行组织一次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公告

2021-09-01

202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已于8月27日至29日举办,因受疫情影响,部分地区延期考试。根据财政部考办发布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财考〔2014〕7号)相关规定,我们将为延期考试的地区另行组织一次考试。为统筹做好相关地区疫情防控与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现就另行统一组织一次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时间安排专业阶段考试:2021年 9月19日(星期日)08:30-11:30     会计(第一场)13:00-15:00     税法(第一场)17:00-19:00     经济法(第一场)2021年 9月20日(星期一)08:30-11:00     审计08:30-11:00     财务成本管理(第一场)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第二场)17:00-19:0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2021年 9月21日(星期二)08:30-11:30     会计(第二场)13:00-15:00     税法(第二场)17:00-19:00     经济法(第二场)综合阶段考试:2021年9月21日(星期二)  08:30-12:0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14:00-17:3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二、其他事项(一)参考对象为延考地区已报名成功的考生。(二)符合条件的考生如无法参加另行统一组织的考试,请于2021年9月2日至7日(每天8:00-20:00)登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简称网报系统)选择退费,具体退费流程请关注当地省级注协官网发布的公告。退费考生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三)参加另行统一组织的考试的考生,请于2021年9月10日至18日(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及时关注考试相关信息,并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认真备考。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

【成绩】关于公布2021年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2021-08-31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施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工作的实际,通过对2021年度全省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研究确定,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如下: 科目名称试卷满分合格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120分65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00分60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工程均为120分55分公路工程55分水利水电工程55分市政公用工程55分矿业工程55分机电工程55分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要依据考试合格标准,对参加各科目及专业考试的考生成绩进行复核,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依据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核实确认无误后,于2021年9月3日前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登录(http://117.73.253.237:81/examfront/score/initializeCX.htm)进行查询。对后续经有关部门查实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如对公布的本人考试成绩确有疑问,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考试所在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邮寄方式(寄付)递交书面复核申请(在成绩查询系统下载),复核结果在受理复核申请后15日内在成绩查询系统查询。成绩复核仅限于对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违纪等异常情况或《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主观题计分准确性有异议的考生。成绩合格的考生可于9月下旬登录“爱山东”APP领取电子《考试合格证书》。成绩公布之日起即可办理注册业务(无需提供合格证书)。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考试成绩公布后有关问题的处理工作。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8月31日

【报名】山西省2021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公告-全国首发

2021-08-26

 根据《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做好山西省2021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21〕27号)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日期考试时间考试科目11月6日9:00—11:301.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客观题)14:00—16:302.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客观题)11月7日9:00—12:003.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主观题)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8月31日至9月7日  网上交费:8月31日至9月8日  准考证打印:11月2日至5日  成绩查询:2022年2月底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  资格审核:成绩发布后另行通知  票据发放:详见准考证  具体内容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报考手册》。  三、考试组织  考试考务组织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试实施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资格审核、证书发放由山西消防救援总队负责。考点设在设区市政府所在地,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自觉遵章守纪,诚信考试,抵制舞弊,维护公平,严格执行报名规定。  2、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告知承诺制规定,履行承诺义务,积极主动配合考试机构核查相关事项。  3、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  五、咨询服务  报名条件及资格审查联系方式见附件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0351-7330283(网上报名)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0351-7339662(成绩复核)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0351-7330067(考试收费、交费发票)  附件:报名条件及资格审查联系方式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8月26日

【报名】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摘要)

2021-08-26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3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安排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30日、31日举行。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区流动参加考试造成疫情防控压力,今年考试地点设在各市。辛集市、定州市不设报名点,报名及其他考务管理工作分别由石家庄、保定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试 网(www.heb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进行查阅。三、严格资格审查凡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并加强全面管理,防范和打击不符合条件报考、失信虚假承诺或有组织跨地域涉假骗考行为;切实履行审核职责,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按照报名属地化管理要求,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查验;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积极沟通,加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核查。对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但应尽量方便报考人员。积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相关人员承诺情况、成绩合格以及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四、严肃考试纪律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组织机构将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根据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五、报名流程(一)时间安排。报考人员可登录全 国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服 务平台(zg.cpta.com.cn)或 登 录 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试 网(www.hebpta.com.cn)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最晚于8月24日前完成注册,8月20日-26日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30日17时30分。(二)考生注册。对新注册报考人员,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己注册报考人员须报考前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三)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在线核查通过人员报名。注册后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在线核查通过,且提交报名信息后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在线核查通过报考人员,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四)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无法在线自动核查人员报名。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报考人员,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后,同时提交报考人员自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图片,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各市考试机构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五)须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具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撤回承诺申请、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报考级别为“免二科”部分科目免试等五种情况之一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图片,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于8月27日,按照属地原则到各市考试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审核现场时需扫描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全程佩戴口罩。现场审核后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报名人员须持材料包括:1、打印报名表1份;2、报考人员自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3、2002年以后大专以上学历信息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免费申请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自行打印1份,网址: https://www.chsi.com.cn/;2008年以后学位信息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免费申请本人学位认证报告(电子报告),下载自行打印1份,网址: http://www.cdgdc.edu.cn/cn/;4、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5、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佐证材料(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可不提供);6、报考级别为“免二科”报考人员还须携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报考人员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提供上述三种证书其中之一)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报考级别为“免二科”报考人员如注册在线核查通过并选择告知承诺制,现场人工核查时可不携带上述2、3、4、5要求材料。(六)缴费须知。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需准备支付宝用于缴费。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8月30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七)打印准考证。10月23-29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考前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六、考试设置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七、考试实施应试人员应试时,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入考点时需扫描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河北健康码”显示为“绿码”且体温正常(37.3℃及以下)方可参加笔试),全程佩戴口罩(入场照相时应摘下口罩),具体可参考《河北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http://www.hebpta.com.cn/hebpta/Item/2310.aspx);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请监考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提醒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八、收费标准根据人考中心函〔2019〕41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笔试费每人69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9元),其余3科笔试费每人每科56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1元)。九、社会监督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附件:1、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2、报考条件

【报名】关于天津市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1-08-26

各位报考人员: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34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及科目2021年10月30日至10月31日。10月30日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10月30日下午14:00-16:30 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10月31日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4个专业)(客观题);10月31日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专业)(主观题)。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二、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17日9:00至8月24日16:00。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报名。三、报名条件(一)报名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2.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三)增报专业条件已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四、报名审核及缴费(一)报名原则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的精神,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按照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二)报名步骤1.注册信息,在线核查报考人员本人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要求注册,完善个人信息,等待系统在线核查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原则上24小时内返回核查结果)。    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己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查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查完成后方可报名。2.网上填报,诚信承诺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在线核查结果返回后,报考人员须本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作出承诺,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承担不实承诺的后果;报考人员本人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应按我市规定线下办理审核事宜,并配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交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后,应按我市规定线下办理审核事宜,并配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且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3.审核流程天津市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核查流程报考方式类别注册审核上传材料现场审核         选择告知承诺制考全科通过不需上传材料1.不需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2.上传材料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需携带上传电子版材料的原件、身份证原件、《考试报名表》于2021年8月2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 未通过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需人工核查免试部分科目通过符合免试条件的资格证书电子版未通过学历(学位)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资格证书电子版需人工核查增报专业通过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电子版未通过学历(学位)证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电子版需人工核查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全部报考人员全部报考人员不需上传材料全部报考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件、《考试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等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报考免试部分科目或者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符合免试或者增报条件的资格证书原件)于2021年8月2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备注:(1)需要上传材料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8月18日9:00至8月24日16: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上传相关资料电子版,审核部门将于2021年8月20日9:00开始对上传材料进行审核。(2)网上上传相关材料电子版只能提交一次,不能修改。4.网上交费(1)交费时间全部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8月26日9:00至30日16: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缴纳考试费,否则报名无效。(2)考试费用根据津发改价费[2019]522号文件精神,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56元,主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64元。报考人员确认报名缴费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五、准考证打印报考人员于2021年10月27日9:00至29日24: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六、考试成绩公布(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34号),将于2022年1月中旬公布考试成绩,届时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为http://www.cpta.com.cn)成绩查询栏目查询。(二)考试成绩公布后,如报考人员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将成绩核查申请发送至tjkpzxchengji@tj.gov.cn,逾期不再受理。成绩核查的具体要求可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版块“办事指南”栏目查询。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文件规定,查分原则上仅限于主观题科目,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报考人员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四)考试结束后将对拟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七、考试合格证书领取合格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印制并发往各地,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通知公告”栏目查询领取时间及方式。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八、注意事项(一)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遵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我市要求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国家如对疫情情况发布新的要求,我们将根据情况另行发布通知。(二)请报考人员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并于报考前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三)报考人员将照片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上的“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合格后上传。上传照片文件应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大于30K,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2018年2月22日以前注册的报考人员无须更换照片。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资格证书,请上传时慎重选用。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照片,如果不能清晰辨认报考人员容貌或照片与本人相貌不符的,将不能参加考试。(四)不具备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请在“考全科”级别里选择应考科目;具备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请正确选择考试级别。(五)报考人员须使用激光或喷墨打印机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同时须持有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银行卡,确保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的金额。(六)为保证报名缴费顺利进行,建议报考人员使用360安全浏览器的极速模式进行缴费操作。为确保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请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七)需要票据的考生请缴费成功后1个月内在考试报名系统中查询缴款码并访问天津市财政局官网(http://cz.tj.gov.cn)打印电子票据,进入网址后,选择“政务服务”按钮,在右侧“财政服务区”模块中选择“电子票据查验”,进入页面后选择“缴款码查验”,分别输入缴款码和考生姓名打印电子票据。特别提示:因打印财政票据需采集考生工作单位信息,请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工作单位”栏目内容,缴费完成时,财政票据同步采集此项信息,无法修改财政票据上此项信息。(八)报考人员注册手机号码如有变化,请及时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点击“注册维护”办理电话变更,如未及时变更,无法联系,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同时须妥善保管好本人用户名及密码,如泄露给他人,导致个人信息外泄或不实、虚假承诺,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九)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相关说明,也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考务咨询电话:12333政策报名条件咨询电话:15712288517(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开通时间:2021年8月17日至8月3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银联咨询电话:9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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